12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征求廣西2022年度陸上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競爭性配置評分辦法有關意見的函。廣西2022年擬新增風電建設指標800萬千瓦左右,其中,保障性并網項目300萬千瓦左右,市場化并網項目500萬千瓦左右;擬新增集中式光伏發電700萬千瓦左右,其中保障性并網項目200萬千瓦左右,市場化并網項目500萬千瓦左右。
市場化并網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配置比例分別為20%和15%,保障性并網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配置比例分別為10%和5%。儲能設施要求按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及以上,儲能系統滿足10年(5000次循環)以上工作壽命,系統容量10年衰減率不超過20%標準進行建設,且須與發電項目同步投運。
在競爭性配置評分細則方面:企業能力占比20%,包括企業建設經驗、在桂投資建設能力、設備先進性等。光伏項目承諾采用單位組件容量在 540 瓦(含)以上或轉換效率在 21%(含)以上;確保項目落地占比52%,包括送出通道建設、土地落實情況、相關支持性文件等等。
文件規定單個風電項目申報規模不超過200MW,單個光伏項目規模不超過150MW。為避免資源過度集中,每個集團公司風電和光伏項目容量指標均不得超過全區風電和光伏年度安排指標總容量的15%,其中集團公司下屬每個二級企業均不得超過全區年度安排指標總容量的10%。
同時,為了監督項目正常推進,從年度建設方案發布之日起,光伏項目半年內未完成20%及以上投資,一年內未完成升壓站主體建設、設備安裝及50%以上組件安裝的,不再納入保障性并網項目范圍;兩年內未建成投產的,取消建設指標,項目予以廢止。風電項目半年內未申報核準,取消建設指標;核準后一年內未完成第一基風機及升壓站基礎澆筑,兩年內未完成升壓站主體建設、設備安裝及50%以上項目投資的,不再納入保障性并網項目范圍;三年內未建成投產的,取消建設指標,項目予以廢止。
來源:光伏資訊